关于印发《ok138太阳集团古天乐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ok138太阳集团古天乐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ok138太阳集团古天乐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实施办法
中共ok138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ok138太阳集团古天乐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三全育人”格局构建,遵循“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理念,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为遵循,立足应用型办学定位,构建特色鲜明、科学系统、可测可评的立德树人成效评价体系。通过系统化、精准化评价,引导全校各单位将立德树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评价原则
1.党委领导,育人为本。坚持党对评价工作的全面领导。
2.特色导向,分类评价。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突出工程实践、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特色。
3.定量与定性结合。既关注可量化指标,也重视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价。
4.以评促建,持续改进。强化评价结果的诊断、反馈与改进功能。
5.问题导向,从严把关。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聚焦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材选用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妥善处置。
6.方法创新,减负增效。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评价流程,减少重复工作,提升评价实效。
第三条 评价对象与周期
1.评价对象。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教辅单位。
2.评价周期。每学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价。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机构
成立“立德树人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双主任,统筹全校立德树人评价工作。
第五条 执行机构
“立德树人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育人成效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组织与协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评价工作。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
聘请校内外专家、校友、企业代表组成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评价标准、参与实地考察、审定评价结果。
第三章 评价内容与指标体系
构建以“德智体美劳”为一级指标的综合评价模型,总分100 分,下设二级指标和观测点。
第七条 德育成效(权重20%)
重点观测思政课教学质量、课程思政覆盖率、学生志愿服务参与度、红色文化育人成效等。
第八条 智育成效(权重20%)
重点观测学业成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产教融合项目成果等。
第九条 体育成效(权重20%)
重点观测体质健康达标率、体育锻炼习惯、体育精神培养等。
第十条 美育成效(权重20%)
重点观测艺术素养提升、人文情怀、审美能力培养等。
第十一条 劳育成效(权重20%)
重点观测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日常生活劳动、专业劳动、社会服务劳动等。
第十二条 特色融入
在观测点中增设“红色文化育人”“传统文化传承”“服务地方发展”等特色加分指标,体现学校专业优势。
第四章 评价方法与程序
第十三条 评价方法
1.多源数据采集。构建“客观数据+主观反馈+过程记录”三位一体的数据采集体系。其中,客观数据涵盖学业成绩单、课程过程性表现、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科研实践成果、奖惩记录、就业质量数据等;学生成长档案聚焦影响发展的关键维度,包括家庭支持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学业发展困难、经济帮扶需求、心理状况等核心信息,遵循隐私保护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与授权查阅;主观反馈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师育人成效评议、用人单位评价、校友发展跟踪等多主体问卷收集;补充实地观察、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讨论、第三方专业评估等方式,确保数据来源全面、真实、可追溯。
2.定量与定性结合。坚持“量化可测、质化可评”,按“五育并举”维度明确具体实施路径,实现客观数据与主观判断互补印证。
第十四条 评价流程
1.单位自评。各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2.数据核验。育人成效评价工作办公室整合教学、学工、就业等数据。
3.实地考察。专家组分单位开展听课、座谈、资料查阅。
4.综合评议。专家组形成初步评价结果,报立德树人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
5.反馈与改进。向各单位反馈诊断报告,限期提交整改方案。
第五章 结果与运用
第十五条 激励与约束机制
1.评价结果纳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干部任期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
2.对评价优良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评价不合格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限制评优评先。
3.建立“负面清单”问责机制,对出现重大育人问题且处置不力的单位,加重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持续改进机制
1.每学年发布《立德树人成效白皮书》,系统总结全校育人工作成效、问题及改进方向,并向全校公开。
2.建立毕业生长期追踪机制,持续观测学生职业发展、社会贡献及育人成效的长效影响。
第十七条 示范引领与质量文化建设
1.定期征集评选立德树人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并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引导全校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将质量意识内化为师生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立德树人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数据来源 |
1.德育铸魂( 20%) |
1.1 理想信念( 8%) | 1.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度( 问卷调查、主题活动参与度) 1.1.2 党史、新中国史学习成效(知识测试、红色实践活动成果) 1.1.3 爱国主义情感表达(升旗仪式参与度、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表现) 1.1.4 思政课、课程思政(思想政治课成绩、课程思政覆盖率等) |
太阳集团tyc138教务处 学生处 |
1.2 道德品质( 5%) | 1.2.1 校园文明行为(考勤记录、违纪情况、宿舍文明评分) 1.2.2 诚实守信表现(考试诚信记录、履约情况) 1.2.3 社会公德践行( 志愿服务时长、公益活动参与度) |
学生处团委 |
1.3 法治观念( 5%) | 1.3.1 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法律基础课程成绩) 1.3.2 校规校纪遵守情况(违纪处分记录) 1.3.3 法治实践参与度(模拟法庭、法律宣传活动) |
学生处 |
1.4 社会责任( 2%) | 1.4.1 集体荣誉感(班级 / 院系活动参与度与贡献) 1.4.2 社会问题关注度(社会调研、公益项目策划) 1.4.3 社区服务参与(社会实践时长、志愿服务认证) |
学生处团委 |
2.智育固本( 20%) |
2.1 专业素养( 10%) | 2.1.1 核心课程成绩(GPA、专业排名) 2.1.2 专业技能掌握(学生获取证书情况) 2.1.3 科研能力(论文发表、专利、学科竞赛) |
教务处 科技处 |
2.2 学习能力( 5%) | 2.2.1 自主学习习惯( 图书馆使用频率、在线课程完成情况) 2.2.2 创新思维表现(创意项目、创新创业大赛) 2.2.3 问题解决能力(实践项目、毕业设计质量) |
图书馆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数据来源 |
2.智育固本( 20%) |
2.3 学术规范( 3%) | 2.3.1 学术诚信记录(论文查重率、学术不端情况) 2.3.2 知识产权意识(专利申请、版权保护实践) 2.3.3 学术道德遵守(学术活动规范、合作研究表现) |
科技处 |
2.4 国际视野( 2%) | 2.4.1 跨文化交流能力( 国际交流项目参与、外语水平) 2.4.2 全球议题关注度( 国际组织模拟、全球问题研究) 2.4.3 本土文化自信(传统文化传承、文化输出实践) |
教务处二级学院 |
3.体育强健( 20%) |
3.1 体质健康( 10%) | 3.1.1 体测达标率( 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 3.1.2 健康体检指标(视力、体重指数、血压等) 3.1.3 运动伤病情况(年度因病缺课率) |
体育学院 |
3.2 体育技能( 5%) | 3.2.1 专项运动技能掌握(体育课成绩、体育社团表现) 3.2.2 体育竞赛参与度(校运会、院系联赛、校级以上比赛) 3.2.3 终身体育项目培养(至少掌握 1-2 项可终身从事的运动) |
体育学院 |
3.3 健康生活方式( 5%) | 3.3.1 体育锻炼习惯(课外运动时长) 3.3.2 作息规律(宿舍晚归记录、课堂出勤率) 3.3.3 网络使用健康( 电子产品使用时长、网络成瘾倾向) 3.3.4 心理健康(心理测评结果、心理咨询参与度) |
学生处网教中心二级学院 |
4.美育浸润( 20%) |
4.1 审美能力( 7%) | 4.1.1 艺术鉴赏知识( 艺术史、美学理论测试) 4.1.2 审美判断力( 艺术作品评析、设计鉴赏) 4.1.3 生活美学实践(个人形象、生活空间美学表现) |
通识教育中心二级学院 |
4.2 艺术素养( 7%) | 4.2.1 艺术特长(音乐、舞蹈、绘画等技能水平) 4.2.2 艺术实践( 艺术展演、作品创作、艺术社团) 4.2.3 传统文化艺术传承(非遗学习、传统艺术形式参与) |
通识教育中心团委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数据来源 |
4.美育浸润( 20%) |
4.3 人文情怀( 6%) | 4.3.1 文学素养(经典阅读量、文学创作) 4.3.2 文化认同(地方文化了解、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3.3 审美创造力(设计、创作、表演等创新表现) | 通识教育中心 图书馆 二级学院 |
5.劳动淬炼( 20%) |
5.1 劳动意识( 5%) | 5.1.1 劳动价值观(劳动教育课程成绩、劳动观念调查) 5.1.2 劳动态度( 日常值日、公益劳动积极性) 5.1.3 尊重劳动习惯(珍惜他人劳动成果、节约意识) |
通识教育中心 团委 学生处 |
5.2 日常生活劳动( 5%) | 5.2.1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宿舍内务评分) 5.2.2 校园环境维护参与(卫生值日、环保活动) 5.2.3 家庭劳动参与(假期家务劳动记录) |
学生处 |
5.3 专业劳动( 5%) | 5.3.1 专业实践参与(实习、实训、专业服务时长) 5.3.2 专业技能应用(项目设计、产品制作、服务提供) 5.3.3 工匠精神表现(精益求精、专注执着、创新精神) |
二级学院 |
5.4 社会服务劳动( 5%) | 5.4.1 社区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社区服务项目) 5.4.2 公益活动策划与组织(活动方案、实施效果) 5.4.3 劳动教育传播(劳动技能传授、劳动观念宣传) |
团委 通识教育中心 |
特色加分项 | 红色育人项目( 10 分) | 红色育人项目设计、传统文化传承、服务地方发展项目等 |
二级学院 |
注:二级学院根据所标注数据来源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获取观测点数据。
附件3
XXX 学院(部门)立德树人工作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第一部分:立德树人工作概述( 目标、机制、特色)。
第二部分:指标达成情况(逐项说明,附证据)。
第三部分:存在问题与改进计划(需具体、可操作)。
第四部分:典型案例( 1-2 个特色育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