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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通知

编辑:太阳集团tyc138 发布时间:2025-12-15 点击: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通知


学院全体教师:

《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中共太阳集团tyc138总支部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太阳集团tyc138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高校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太阳集团tyc138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 马院姓马,在马言马” 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二)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师生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学院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下设的所有教师党支部。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五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教研室或年级、专业为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由相近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第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特别是要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升理论素养和教学水平。

(三)对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要求,引导党员教师立足岗位,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学水平提升(如课堂教学改革、学生评教、教学资料规范)、课程思政建设、实践教学指导、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等方面创先争优,确保履职尽责,达到或超越考核要求。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党内表彰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经常了解师生员工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要关心青年教师成长,落实教师培养培训要求。

(六)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错误思潮作斗争,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四章 工作机制与组织生活

第九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讨论发展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等。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等。

(三)党小组会:根据支部安排定期召开。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学习,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可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党员或支部书记主讲。

第十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主题要突出,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第十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个人总结和自我评价。通过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表现作出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做到党员出现思想波动、工作遇到困难、生活发生变故、受到奖惩时必谈,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促进团结。

第十三条 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主题要突出“党味”,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第十四条 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联系师生制度,每位党员要联系一定数量的非党员师生,特别是青年教师和学生,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党员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

第十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政治审查,规范履行入党手续,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第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员应按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及时上缴学院党总支。党费使用应符合规定,并定期向党员公布。

第十七条 文档管理制度。党支部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规范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党员信息、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等情况。相关记录、计划、总结、图片等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佐证材料。

第五章 考核与保障

第十八条 党支部工作纳入学院党建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院党总支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九条 学院党总支应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所保障,支持支部活动正常开展。

第二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如每学期初、年末)向学院党委报告工作计划与总结,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太阳集团tyc138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