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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138学生活动工作室管理办法

编辑:太阳集团tyc138 发布时间:2024-04-16 点击:

太阳集团tyc138学生活动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师生交流沟通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太阳集团tyc138批准设立,以支持思政课实践教学、学术研究、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等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学生活动工作室。

二、指导思想

工作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于思政课教学改革与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三、工作室主要任务

承接思政课实践教学项目、开展理论研讨与学术研究、组织社会调研与实践、举办主题教育活动、培育思政工作精品项目等,形成可推广的实践成果。

四、工作室组织与职责

1.工作室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工作室配备至少一名思想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的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工作室内部可设策划组、项目组、宣传组等,明确分工。

2.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负责把握工作室的政治方向和业务方向,审核工作室工作计划与活动方案,提供专业指导,监督工作室运行,并负责与学院的沟通协调。

3.工作室招募学生条件

工作室面向全校招募学生,招募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对思政课实践有浓厚兴趣。学生加入工作室需经申请和审核。

五、工作室运行与管理

1.活动申请:工作室应根据思政课教学计划或学院要求,主动策划活动,活动需提交正式策划申请书,经学院审批后实施。

2.工作流程:工作室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与预期成果。工作过程中应保留完整记录,每次活动完成后需提交总结报告与成果材料。

3.经费与资产管理:学院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需符合学校财务规定,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工作室的固定资产(如电脑、书籍、设备)需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4.信息与档案管理:工作室应建立工作档案,包括成员信息、开展活动资料、会议记录、研究成果、总结报告等,实现过程管理的规范化。

六、工作室学生的权利、义务与纪律

1.学生的权利

学生有权参与工作室的各项活动,使用工作室提供的资源,对工作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相关培训与指导,并在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关实践证明。

2.学生义务

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本办法,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优质完成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工作室的声誉和利益,保守工作室内部信息。

3.纪律规范

禁止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学院及工作室形象与利益的言行。恪守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剽窃。爱护公共财物。对违反规定的成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暂停资格或除名等处理。

七、考核与激励

1.考核机制:学院定期对工作室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末考核,评估其目标完成情况、活动效果、成果质量及经费使用效益。对工作室指导老师进行个人考核,依据其参与度、贡献度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服务工作量。

2.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及其成员,学院给予通报表扬、或优先推荐参与更高级别评选。优秀成果可优先推荐发表、参展或应用于教学实践。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学生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太阳集团tyc138                          

2024年4月16日